进出口报关
进出口报关指南:
接单:货物到达港口后,货物交接所应根据合同、发票、 运输(提单)填写进口货物清单。
2.申报
申报:交接所报关员应当向报关员申报填写的货物清单、合同、发票、运输(提)。报关员审核正确,编号签字,并在中国车辆海关签证簿上注明。
3.验查
查验:交接所报关员将已审核的《货物清单》中方车辆《签证簿》交查验关员,经查验单货相符,货物放行出卡口。
4.计量
计量:交接所报关人员将货物清单提交计量处检查,报关人员登记,并在清单上加盖检查章。车辆剥落时,检查人员应检查是否加盖仓库印章,并注明签证簿。
5.入库
入库:货物计量后,由交接所人员押运至海关*仓库。
6.接单
接单:货物交接所收到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货物清单及相关文件,并在出口货物清单左上角加盖印章,输入微机。
7.申报
申报:交接所报关员持《出口货物报关单》和《出口货物清单》向审核员申报,审核正确,编号签字,并在中国车辆签证簿上注明。
8.查验
检验:检验官凭《出口货物清单》和《中国车辆签证簿》(俄罗斯车辆凭《进口货物清单》第三联)检验货物。
9.放行
放行:检查单货一致后,货物进入卡口,结关放行。
10.稽查
检查:报关企业注册(略)
11.预录入
预录入:打印报关单、合同、运单、发票、货物清单、各种文件、进口免税证明。
12.统计
统计:重点审查海关统计所需的统计指标:进出口商品品种(即商品分类)、数量(重)、价格、国家(地区)、经营单位、国内目的(货源)、贸易模式、运输模式、关闭等。
13.审单
审核单:重点审核报关单所附各种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合同、运单、货物清单、发票和各种文件)。
14.审价
价格审查:重点审查进出口商品的价格,审查出口商品的价格,确定进口商品的完税价格。
15.征税
税收:重点审核进出口货物的免税性质和适用税率,出具税(费)缴款书,核销入库缴款书,出具联系单。
16.放行
放行:进口凭纳税申报单和联系单开具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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