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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区报关需要注意什么?

发布时间:2022-09-01

保税区报关需要注意什么?综合保税区是国家为更好地促进出口贸易而设立的区域。综合保税区食品货物报关需要注意什么?


1.综合保税区食品生产企业需要食品生产许可证吗?

答: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条的规定:

从事*人民共和国境内食品生产加工(以下简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简称食品经营)的,应当遵守本法。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国家实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因此,在*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许可证。区内企业属于国内外,应当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2.海关如何监管区内食品企业?

答:根据《保税区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海关应当依法对从保税区输送到境外的应检物进行检验检疫。

第十二条从保税区输送到非保税区的应检物,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予检疫。

第十三条从保税区输送至非保税区的应检物,属于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和商品检验范围的,海关应当进行检验。

第十四条从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的货物,输入非保税区的,不进行检验。


3.综合保税区预包装食品标签的要求是什么?

答:2019年10月1日,《海关总署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公告》正式实施。进口商次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装食品标签是否符合中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


4.新版《申报目录》有哪些新要求?

答:2020年12月31日,*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标准申报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新版《申报目录》),对进出口食品标准申报提出新要求。

第二十章 蔬菜、水果、坚果或植物其他部位的产品增加了加工方法和成分含量的申报要求,包括中外名称。

第二十二章为规范综合保税区红酒加工业务 饮料、葡萄酒和醋,调整葡萄酒的多种应用要素,添加新的葡萄酒进口方法和品牌元素,以区分分散葡萄酒进口(原液区加工、原液区加工)或原瓶进口(原瓶有品牌、国内贴纸品牌)。进口方申报,包括原液区加工、原液区外加工、原瓶品牌、国内贴纸品牌。

与以往的申报目录相比,新版《申报目录》更好地区分了原瓶进口和散装葡萄酒进口特殊区域的灌装葡萄酒,使葡萄酒品牌更加清晰,使进口葡萄酒市场更加规范。

5.该地区食品企业发展的其他优势是什么?

抽样后放行新监管模式:为进一步促进综合保税区发展,2019年**发布了**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入综合保税区进口食品海外食品,如需要检测,抽样后放行创新监管模式。同年,海关总署还发布了《海关总署关于海外食品检验放行进入综合保税区的公告》。需要进入综合保税区的食品,可以在综合保税区进行资格评定,分批放行;需要实验室检测的,可以在满足条件的基础上抽样。

实施抽样后放行政策,实现了进口食品出口申报与流通环节的无缝对接,为企业节省了检验放行时间,进一步增强了综合保税区的活力。

选择性税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国内销售选择性关税政策是指海关特殊监管区企业生产、加工和二线国内销售货物,根据企业申请,根据相应的进口材料或实际检查状态、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规章征收。企业选择按进口材料征收关税时,应当共同征收关税减免利息。

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在享受保税政策的同时,可以综合考虑进出成品的关税税率差异、加工后成品的增值情况、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因素,通过综合计算选择缴纳较少税款的方式进行申报,从而合理规划减轻企业的实际税负。